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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,我市城鄉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排查工作基本結束,對排查出的危房怎么處理?對今后自建房建設有什么要求?昨日,市城鄉自建房屋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《通知》,給出了明確意見。
根據《關于加強全市城鄉居民自建房危房改造的實施意見》,我市將組織開展攻堅行動,對危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快查快改、立查立改,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風險,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。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存在安全隱患的全部自建房鑒定工作,2023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安全隱患整治,通過3年左右時間建立健全自建房長效管理體制機制。在危房改造方式上,嚴格按照C級危房一律加固維修;D級危房一律整體拆除進行分類整治,對不符合城鄉規劃的實施拆除收回,對符合城鄉規劃的實施拆除重建,對符合城鄉規劃的連片集中D級危房實施拆除安置。
同時出臺的《關于加強全市城鄉居民自建房建設安全管理的意見》,提出今后將加強自建房規劃管控、審批管理、建設管理、使用管理等。明確城鄉自建房嚴格實行審批制度,城鎮居民自建房原則上只減不增,不新建、擴建;農村居民自建房原則上不超過3層,并嚴格控制用地面積。遵循先設計后施工原則,新建城鎮和農村3層及以上居民自建房,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。對于自建房用于經營活動的,必須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。(記者陳興國 通訊員袁凱 雷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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